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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iPingEightChar/rules/12_财格.m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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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07 17:29:52 +08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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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子平真诠 · 财格
<!-- rules_version: 1.0 -->
<!-- 本篇蒸馏自第三十三篇·论财、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;格码「财」。 -->
<!-- 论财篇原文将财带七煞、财用伤官、财用煞印等并列于「贵局不一」;本文件按其实质(忌神得制化而后成格)将此类归入「败中有救」栏目,判定内容不变。 -->
## 1. 格之定义
### R-财-01 财格之定义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(日干所克之支,正财偏财同格);以月令本气定格,或依总纲透干、会支变化定格。
- **判定**:定财格。财为我克、供我使用之物,以能生官,所以为美;于人事主财帛、妻妾、才能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财为我克,使用之物也,以能生官,所以为美。为财帛,为妻妾,为才能,为驿马,皆财类也。」
### R-财-02 财喜根深,透一位以清用
- **条件**:财格;财星于地支根深;天干透财一位。非月令之财(如寅月透乙、卯月透甲,即月令藏干透出),透一位亦同论。
- **判定**:成格之所最喜。财宜根深不宜太露;透一位清用不为露,透两位以上则为露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财喜根深,不宜太露,然透一位以清用,格所最喜,不为之露。即非月令用神,若寅透乙、卯透甲之类,一亦不为过,太多则露矣。」
### R-财-03 财旺生官则露不忌
- **条件**:财格透财(财露);又透官星,财旺生官。
- **判定**:财露不忌。露财本防比劫劫夺,生官则比劫自退——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,虽露白而无人敢劫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然而财旺生官,露亦不忌,盖露以防劫,生官则劫退,譬如府库钱粮,有官守护,即使露白,谁敢劫之?」
### R-财-04 变格:劫刃太重,弃财就煞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四柱劫刃太重;透七煞。
- **判定**:变格。弃财不用,转以煞为用神,属「变之又变」之局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至于劫刃太重,弃财就煞……此变之又变者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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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2. 成格条件
### R-财-05 财旺生官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财旺;透官;身强;不透伤官;不混七煞。
- **判定**:成格,贵格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有财旺生官者,身强而不透伤官,不混七煞,贵格也。」
### R-财-06 财用食生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透食神生财;身强;不透官;略带一位比劫。
- **判定**:成格。略带一位比劫益觉有情;若透官而身弱,则格坏(见 R-财-12)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有财用食生者,身强而不露官,略带一位比劫,益觉有情……透官身弱,则格坏矣。」
### R-财-07 财格佩印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透印(佩印帮身);财与印两不相碍(天干不相贴相克)。
- **判定**:成格取贵。孤财不贵,佩印帮身,即印取贵;若财印相并相克,则降为小富(见 R-财-21)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有财格佩印者,盖孤财不贵,佩印帮身,即印取贵。」
### R-财-08 财用食印兼用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透食又透印;食与印两不相碍(位置隔开、互不相克)。
- **判定**:成格,贵格。若食印相克而藉去食以存月令暗官者,亦贵(见 R-财-18);反是则减福(见 R-财-22)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有用食而兼用印者,食与印两不相碍,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,皆贵格也。」
### R-财-09 壬午癸巳,月令暗官
- **条件**:壬日生午月,或癸日生巳月(午中丁己、巳中丙戊,财与官同宫);单透财。
- **判定**:成格亦贵。月令自有暗官,财透则暗生其官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至于壬生午月,癸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又月令有暗官也。」
### R-财-10 壬生巳月,弃煞就财
- **条件**:壬日生巳月;巳中透丙(财)而藏戊(煞);单透财。
- **判定**:成格亦贵。透财藏煞,弃煞就财,存其美而弃其赠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又壬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以其透丙藏戊,弃煞就财,美者存在赠者弃也。」
> 存疑:「美者存在赠者弃也」文句疑有讹脱(似当作「美者存、赠者弃」之类,「赠」字或为他字之误),未敢遽定,存以俟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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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3. 破格条件
### R-财-11 财旺生官之破:透伤、混煞
- **条件**:财旺生官格;天干透伤官,或七煞并透(官煞混杂)。
- **判定**:破格。生官格以「不透伤官、不混七煞」为成,犯之即破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身强而不透伤官,不混七煞,贵格也。」(反言之:透伤、混煞即破。)
### R-财-12 财用食生之破:透官身弱
- **条件**:财用食生格;天干透官;日干身弱。
- **判定**:格坏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透官身弱,则格坏矣。」
### R-财-13 财旺无劫而透伤
- **条件**:财格财旺;无比劫;天干透伤官。
- **判定**:不利。伤官本非美物,财轻透劫时不得已而用之;财旺无劫而露伤,徒使财遇伤而失其生官之具,难望富贵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财旺无劫而透伤,反为不利,盖伤官本非美物,财轻透劫,不得己而用之。旺而露伤,何苦用彼?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,安望富贵乎?」
### R-财-14 财用煞印之破:印独、财煞并透
- **条件**:财用煞印格(救应见 R-财-19);印独;财与煞并透天干。
- **判定**:破格,非特不贵,亦不富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若财用煞印而印独,财煞并透,非特不贵,亦不富也。」
> 存疑:「印独」确指不明(或指印无辅、或指印孤单而财煞结党),原文未释,存以俟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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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4. 败中有救(救应)
### R-财-15 财用伤官:化劫生财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财不甚旺而比劫强(比劫争财为忌);露一位伤官化劫生财。
- **判定**:败中有救,成格。比劫为忌,得伤官化之,是不得已而用之(总纲 R-纲-03「财逢比劫得伤官化解」同例);若财旺无劫而透伤,则反破(见 R-财-13)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有财用伤官者,财不甚旺而比强,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……甲透未库,逢辛为劫,壬以化劫生财。」
> 存疑:「辂露一位伤官」之「辂」疑为「略」之传抄异文。
### R-财-16 财带七煞:合煞存财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带七煞(财生煞攻身为忌);有干与煞相合(如甲日庚煞得乙合),合去其煞而存财。
- **判定**:败中有救,贵格。对应总纲救应之「合」法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有财带七煞者,或合煞存财,或制煞生财,皆贵格也……合煞存财也。」
### R-财-17 财带七煞:制煞生财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带七煞;有食伤制煞,使煞不攻身而财得生。
- **判定**:败中有救,贵格。对应总纲救应之「制」法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有财带七煞者,或合煞存财,或制煞生财,皆贵格也……制煞生财也。」
### R-财-18 去食护官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食印兼用而食印相克;月令有暗官(如巳中戊官);去食以存官。
- **判定**:败中有救,贵格。食印相克本碍,以其去食护官,反成其贵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,皆贵格也……虽食印相克,而欲存巳戊官,是去食护官也。」
### R-财-19 财用煞印:印化党煞
- **条件**:月令为财;财党七煞为忌;透印化煞;冬土(己日生冬月)逢之尤的;不透财杂印。
- **判定**:败中有救。印化党煞,格成富局;冬土逢之则印兼解冻之功,又不露财以杂其印,故贵。若印独而财煞并透,则破(见 R-财-14)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有财用煞印者,党煞为忌,印以化之,格成富局,若冬土逢之亦贵格……化煞而即以解冻,又不露财以杂其印,所以贵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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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5. 喜忌总表
### R-财-20 财格喜忌大纲
- **条件**:已定财格,审四柱配合。
- **判定**:喜——财星根深;透财一位清用;食神生财;官星护财(财旺生官则露不忌);身弱佩印而财印不相碍;食印兼用两不相碍;煞得合、得制;财用食生格略带一位比劫。忌——财露而无官护(比劫劫之);透财过多成露;生官格透伤、混煞;食生格透官而身弱;财旺无劫而透伤官;财印相并相克;食印相碍而不去食护官;煞无制合而财党之;财用煞印而印独、财煞并透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(综括,无单一原文)
| 喜(某干某支) | 忌(某干某支) |
|---|---|
| 财星地支根深 | 透财过多(露) |
| 透财一位清用 | 财露无官,比劫劫夺 |
| 食生财 | 财旺无劫而透伤官 |
| 官护财(生官则劫退) | 生官格透伤官、混七煞 |
| 身弱佩印(财印不相碍) | 财印相并,两不相能 |
| 食印两不相碍;去食护官 | 食印相碍而不护官 |
| 煞得合(合煞存财)、得制(制煞生财) | 煞无制合,财党煞攻身 |
| 印化煞(不露财杂印) | 印独、财煞并透 |
| 食生格略带一位比劫 | 食生格透官而身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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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6. 格局高低
### R-财-21 财印相并,两不相能
- **条件**:财格佩印;财与印天干相并(紧贴相克,如乙与己相邻)。
- **判定**:降格。纵有好处,小富而已,不能取贵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然财印宜相并,如乙未、己卯、庚寅、辛巳,乙与己两不相能,即有好处,小富而已。」
> 存疑:「然财印宜相并」之「宜」字与下文「两不相能,小富而已」语气不协,疑有传抄异文(或本无「宜」字,作「然财印相并」)。
### R-财-22 食印相碍而不护官,减福
- **条件**:财格食印兼用;食与印相克;又非为存月令暗官而去食。
- **判定**:降格,减福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三篇·论财
- **原文**:「反是则减福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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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7. 取运
### R-财-23 财旺生官取运
- **条件**:财旺生官成格(R-财-05);行运。
- **判定**:运喜身旺、印绶之地;不利行七煞、伤官运。若生官之后又透印者,行伤官之地亦不甚有害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
- **原文**:「其财旺生官者,运喜身旺印缓,不利七煞伤官;若生官而后透印,伤官之地,不甚有害。」
> 存疑:「印缓」疑为「印绶」之传抄异文。
### R-财-24 财旺生官带食破局取运
- **条件**:财旺生官格而带食破局;行运。
- **判定**:运喜印绶(制食护官);逢七煞运反吉(食得煞而制之,格复有用)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
- **原文**:「至于生官而带食破局,则运喜印绶,而逢煞反吉矣。」
### R-财-25 财用食生取运
- **条件**:财用食生成格(R-财-06);行运。
- **判定**:财食重而身轻者,喜行助身之运;财食轻而身重者,仍行财食之运。七煞运不忌;行官、印运反晦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
- **原文**:「财用食生,财食重而身轻,则喜助身;财食轻而身重,则仍行财食。煞运不忌,官印反晦矣。」
### R-财-26 财格佩印取运
- **条件**:财格佩印成格(R-财-07);行运。
- **判定**:运喜官乡(官印相生之地);身弱逢官,最喜印旺之运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
- **原文**:「财格佩印,运喜官乡,身弱逢之,最喜印旺。」
### R-财-27 财用食印取运
- **条件**:财用食印成格(R-财-08);行运。
- **判定**:财轻者喜行财、食之运;身轻者喜行比、印之运。官运有碍;七煞运反不忌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
- **原文**:「财用食印,财轻则喜财食,身轻则喜比印,官运有碍,煞反不忌也。」
### R-财-28 财带伤官取运
- **条件**:财带伤官之格(化劫生财者见 R-财-15);行运。
- **判定**:行财运则亨;七煞运不利;行官、印运亦未见其美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
- **原文**:「财带伤官,财运则亨,煞运不利,运行官印,未见其美矣。」
### R-财-29 财带七煞取运
- **条件**:财带七煞而得救应之格(合煞存财 R-财-16,或制煞生财 R-财-17);行运。
- **判定**:不论合煞、制煞,运皆喜食伤、身旺之方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
- **原文**:「财带七煞。不论合煞制煞,运喜食伤身旺之方。」
### R-财-30 财用煞印取运
- **条件**:财用煞印成格(R-财-19);行运。
- **判定**:印旺之运最宜;逢财运必忌(财坏印而党煞);伤官、食神之方亦任意可行。
- **出处**:第三十四篇·论财取运
- **原文**:「财用煞印,印旺最宜,逢财必忌。伤食之方,亦任意矣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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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8. 命例
论财篇自带命例如下(论财取运篇无命例):
| 命例 | 四柱 | 书中判定 | 示范规则 |
|---|---|---|---|
| 葛参政 | 壬申、壬子、戊午、乙卯 | 财虽两透而露,唯其生官(时透乙官),所以不忌 | R-财-03 财旺生官露不忌 |
| 杨待郎 | 壬寅、壬寅、庚辰、辛巳 | 财用食生,身强不露官,略带一位比劫,益觉有情 | R-财-06 财用食生 |
| 曾参政 | 乙未、甲申、丙申、庚寅 | 财格佩印,印取贵(财印不相碍) | R-财-07 财格佩印 |
| (无名,反例) | 乙未、己卯、庚寅、辛巳 | 乙与己两不相能,即有好处,小富而已 | R-财-21 财印相并 |
| 吴榜眼 | 庚戌、戊子、戊子、丙辰 | 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,食与印两不相碍 | R-财-08 财用食印兼用 |
| 平江伯 | 壬辰、乙巳、癸巳、辛酉 | 食印虽相克,而存巳中戊官,去食护官 | R-财-18 去食护官 |
| 汪学士 | 甲子、辛未、辛酉、壬辰 | 甲透未库,逢辛为劫,壬伤化劫生财 | R-财-15 财用伤官化劫 |
| 毛状元 | 乙酉、庚辰、甲午、戊辰 | 乙庚相合,合煞存财 | R-财-16 合煞存财 |
| 李御史 | 庚辰、戊子、戊寅、甲寅 | 庚制甲煞,制煞生财 | R-财-17 制煞生财 |
| 赵待郎 | 乙丑、丁亥、己亥、丙子 | 冬土逢煞印,化煞而即以解冻,又不露财杂印,所以贵 | R-财-19 财用煞印 |
| 林尚书 | 丙寅、癸巳、癸未、壬戌 | 癸生巳月,单透丙财而贵,月令有暗官 | R-财-09 月令暗官 |
| 王太仆 | 丙辰、癸巳、壬戌、壬寅 | 壬生巳月,透丙藏戊,弃煞就财而贵 | R-财-10 弃煞就财 |
| 一尚书 | 丙辰、丙申、丙午、壬辰 | 劫刃太重,弃财就煞,变之又变 | R-财-04 弃财就煞变格 |
> 存疑:「杨待郎」「赵待郎」之「待郎」疑为「侍郎」之传抄异文,原文如此,未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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